景观工程评估
景观,一般意义上,是指一定区域呈现的景象,即视觉效果。这种视觉效果反映了土地及土地上的空间和物质所构成的综合体,是复杂的自然过程和人类活动在大地上的烙印。生态学上景观是指由相互作用的拼块或生态系统组成,以相似的形式重复出现的一个空间异质性区域,是具有分类含义的自然综合体。俄国地理学家把生物和非生物的现象都作为景观的组成部分,这也为地理学与生态学的融合、交叉打下了基础。
地理学家把景观作为一个科学名词,定义为地表景象,综合自然地理区,或是一种类型单位的通称,如城市景观、森林景观等。
对景观的理解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(1)某一区域综合特征,包括自然、经济、人文诸方面。
(2)一般自然综合体:是指地理各要素相互联系、相互制约、有规律结合而成的具有内部相一致的整体,大如地图(即景观圈)、小如生物地理群落(单一地段),他们均可分为不同等级的区域或类型单位。
(3)区域概念:是个体区域单位,相当于综合自然区划等级系统中最小一级自然区,是相对一致发生和形态结构同一的区域。
(4)类型概念:用于任何区域分类单位,指相互隔离的地段按其外部特征的相似性,归为同一类型的单位,如草原景观、森林景观等。这一概念认为区域单位不等同于景观,而是景观的有规律组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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